身邊有很多朋友,有在全國跨省流動就業的經曆,他們經常會問:我先後在多個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工作并繳納了社保,最後應該在哪裡領取養老金呢?
今天我們就用一張圖,來讓朋友們看懂跨省就職繳納社保後,怎樣确認自己的養老待遇領取地:
備注:
以上适用于跨省流動參保人員确認省一級的待遇領取地,圖中的戶籍所在地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如确定待遇領取地為廣東省,再以省内最後參保的地市作為省内待遇領取地。
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在非戶籍地首次參保,參保地會為其建立臨時養老保險關系,由基本養老關系待遇地統一歸集臨時養老保險關系。
隻有臨時養老保險關系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歸集并辦理待遇領取。
舉例說明1:
隔壁老王在湖南繳了11年養老保險,後來回戶籍所在地深圳工作并繳了4年,他的待遇領取地應該是哪裡呢?
答:由于老王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深圳,所以深圳為待遇領取地。
舉例說明2:
老劉的戶籍所在地是天津,來深圳工作并繳了11年養老保險,現在達到退休年齡了,他的待遇領取地應該是哪裡呢?
答:由于老劉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深圳累計繳費滿10年,所以深圳為他的待遇領取地。
舉例說明3:老張的情況稍微有點複雜,他在北京、上海、杭州三個地方都繳過養老保險,分别繳了5年、6年、7年,但是在戶籍所在地深圳卻從未繳過,他的待遇領取地是哪裡呢?
答:由于老張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都不滿10年,雖然他沒有在戶籍所在地深圳繳費過,但養老待遇領取地也應為深圳,隻要老張退休前把最後一個月的社保在深圳繳納,就可以在深圳領取退休金了。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想了解更多的資訊,可以關注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