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交接單一般是指需要繼續完成的工作任務清單一般用于離任人員與繼任人員的工作交接以便繼任人員快速接手工作工作交接單内容可參照如下幾點。
2、崗位名稱。
3、現有崗位應負責的主要工作任務可單項列出注明每項工作的完成期限及聯系人員聯系方式。
4、标注每項工作的完成進度應與哪些部門及人員溝通和跟進。
5、按工作交接單完成交接後交接人與被交接人在工作交接單上簽字确認再由上級領導簽字确認工作正式完成交接。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币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财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