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責任是對于權利而言,實際上責任是對權利的擔保,一方沒有責任則得不到己方的權利,一方如果沒有享受到自己的權利則不會執行己方的責任。為了雙方的權利都可以得到保證則需要雙方同時擔當責任,多方亦然。由此在權利和責任的确定時要進行協商,确定責任擔當後可以獲得相當的權利作為回報,沒有承擔責任後相當程度的懲罰。這一切都是為了滿足相關方的利益不受損失。所謂自然界水可載舟亦可覆舟就是責任和權利沒有挂鈎。
首先責任是對于權利而言,實際上責任是對權利的擔保,一方沒有責任則得不到己方的權利,一方如果沒有享受到自己的權利則不會執行己方的責任。為了雙方的權利都可以得到保證則需要雙方同時擔當責任,多方亦然。由此在權利和責任的确定時要進行協商,确定責任擔當後可以獲得相當的權利作為回報,沒有承擔責任後相當程度的懲罰。這一切都是為了滿足相關方的利益不受損失。所謂自然界水可載舟亦可覆舟就是責任和權利沒有挂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