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套利是合法的。
所謂票據套利,即由于當前市場票據貼現利率與存款利率倒挂,出現存款利率高于票據貼現利率的情況時,企業利用該利差獲得利潤的行為就稱之為票據套利。
舉個例子,A企業對B企業有應付貨款1000萬,A即使有全額存款,也不願意以現金支付(好處是可以繼續存銀行獲得利息收入),而會通過開具承兌彙票由持票人B企業在銀行貼現。具體操作為:A企業存入1000萬元的全額保證金,開出面額1000萬元、期限六個月的銀行承兌彙票,由B企業到銀行辦理買方付息貼現業務。A企業1000萬元的保證金存款在銀行按1.65‰計息,同時1000萬元的銀行承兌彙票按1.3‰支付利息,除去支付的貼現利息和開票手續費,A企業仍可以獲利。
從銀行的角度分析,企業的這種套利無疑會給銀行帶來損失,但是這可以給銀行帶來較大規模的存款增長。站在沖存款的角度,銀行是願意配合這種套利的。一方面,銀行負債端增加了結構性存款;另一方面,在資産端增加了貼現票據,因此可以同時滿足負債指标和資産端增加貸款兩個要求。盡管銀行損失了一些息差,但在缺存款的大背景下,仍是一個雙赢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