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離婚最多兩次。第一次,法院對于符合離婚的法定情形,經過調解,調解無效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會準予離婚;第二次,一方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第二次判決離婚的,就是終審判決,判決書下來,離婚就正式生效的。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