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委托律師辦案須辦理以下手續:
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署《委托協議》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師事務所存檔;
2)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一式三份,一份呈交辦案機關,一份由承辦律師存檔,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開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由律師呈交辦案機關。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隻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随時委托辯護人。
刑事訴訟委托律師辦案須辦理以下手續:
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署《委托協議》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師事務所存檔;
2)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一式三份,一份呈交辦案機關,一份由承辦律師存檔,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開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由律師呈交辦案機關。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隻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随時委托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