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即利潤繳款,是指國家經營的企事業單位向财政繳納收益的形式。它是國有經濟的産物。在中國1950至1984年的财政收入中,利潤繳款數額僅次于稅收,其中有些年度甚至高于稅收收入。
2、稅,是國家财政用來組織收入的一種古老手段,也是世界各國組織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稅收相對于其他财政分配形式有三大特征,即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
3、債,即财政借款,是以信用辦法取得收入的一種形式。此外,公産收入即出賣或出租國有财産的收入,以及财政性貨币發行即為彌補财政赤字而進行的貨币發行等,也在組織财政收入中占有地位。
4、費,是國家向單位或個人提供服務,或居民及單位使用國家财産而繳納的費用。如政府收取的規費、國家财産租賃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