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撤銷和廢止是由發文機關、上級機關或者權力機關根據職權範圍和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公文被撤銷的,視為自始無效;公文被廢止的,視為自廢止之日起失效。
涉密公文應當按照發文機關的要求和有關規定進行清退或者銷毀。不具備歸檔和保存價值的公文,經批準後可以銷毀。銷毀涉密公文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登記手續,确保不丢失、不漏銷。個人不得私自銷毀、留存涉密公文。
公文撤銷和廢止是由發文機關、上級機關或者權力機關根據職權範圍和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公文被撤銷的,視為自始無效;公文被廢止的,視為自廢止之日起失效。
涉密公文應當按照發文機關的要求和有關規定進行清退或者銷毀。不具備歸檔和保存價值的公文,經批準後可以銷毀。銷毀涉密公文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登記手續,确保不丢失、不漏銷。個人不得私自銷毀、留存涉密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