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納稅人可以享受“六稅兩費”減半優惠政策?
根據《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條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确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内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據上述文件規定,如果一般納稅人屬于“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也可以享受“六稅兩費”減半優惠政策。
2、當前納稅信用級别不是A級或B級,還有機會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嗎?
稅務機關将于2022年4月發布2021年度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當前納稅信用級别不是A級或B級的納稅人,在2021年度的納稅信用評價中,達到納稅信用A級或B級的,以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提交《退(抵)稅申請表》時的納稅信用級别确定。(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3、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在2021年發生一筆征收率3%的銷售業務,今年才收到對方公司貨款,請問這筆收入可以享受免稅政策嗎?
小規模納稅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稅政策,應根據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進行判斷。納稅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可以适用免稅政策;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2年3月31日前,則應按照此前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4、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新政出台後,現行政策口徑是否繼續執行?
2021年,國家出台了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政策。需要說明的是,該政策與今年新出台的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并不矛盾,政策仍然有效且按照現行口徑繼續執行。具體來說,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取得的所有應稅銷售收入均适用3%征收率的,可以全部享受免稅政策;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取得的應稅銷售收入含有5%征收率的,若符合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稅政策口徑的,那麼5%征收率也可以享受免稅政策,若不符合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稅政策口徑,則3%征收率部分可以享受免稅,5%征收率部分需要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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