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增值稅附加稅計算方法如下:
1、普通住宅增值稅附加稅計算方法。
若是滿2年,免征增值稅及附加稅。
若是不滿2年,則按照全額(核定價格)÷1.05×(5%+0.6%)征收,其中5%為增值稅率,0.6%為附加稅率。
2、非普通住宅增值稅附加稅計算方法。
若是滿2年,按照差額(稅務核定價-購入價)÷1.05×(5%+0.6%)征收,其中5%為增值稅率,0.6%為附加稅率。
若是不滿2年,則按照全額(核定價格)÷1.05×(5%+0.6%)征收,其中5%為增值稅率,0.6%為附加稅率。
3、非居住用房增值稅附加稅計算方法。
按照差額(稅務核定價-購入價)÷1.05×(5%+0.6%)征收,其中5%為增值稅率,0.6%為附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