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性質集資房是什麼意思,說明如下: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性質集資房是屬于經濟适用住房的組成部分,其建設标準、優惠政策、供應對象、産權關系等均按照經濟适用住房的規定嚴格執行。
相關說明:
1、《經濟适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距離城區較遠的獨立工礦企業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住房建設規劃的前提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對象,必須限定在本單位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是經濟适用住房的組成部分,其建設标準、優惠政策、供應對象、産權關系等均按照經濟适用住房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應當納入當地經濟适用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計劃管理。
3、任何單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購買土地組織集資合作建房;各級國家機關一律不得搞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單位集資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經濟适用住房供應條件的家庭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