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智慧群族的一切群族社會現象與群族内在精神的既有,傳承,創造,發展的總和。
文化大緻可以表述為:
1、廣泛的知識并能将之活學活用;
2、内心的精神和修養。
傳統的觀念認為:文化是人類在社會曆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總和。
它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個方面。物質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物質文明,包括交通工具、服飾、日常用品等,它是一種可見的顯性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分别指生活制度、 家庭制度、社會制度以及思維方式、宗教信仰、審美情趣,它們屬于不可見的隐性文化。包括文學、哲學、政治等方面的内容。人類所創造的精神财富,包括宗教、信仰、風俗習慣、道德情操、學術思想、文學藝術等。
廣義的文化,是人類在社會曆史實踐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總和。
狹義的文化就是在曆史上一定的物質生産方式的基礎上發生和發展的社會精神生活形式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