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滿12分後,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内,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駕照扣滿了12分不可以直接去考試,需要參加培訓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内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