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符合申辦條件,準備申辦材料,按申辦程序進行申辦。
1、申辦條件。運動員在規定比賽中取得成績并達到相應标準的方可申請等級稱号;各項目可以授予相應等級稱号的比賽須列入各級體育行政部門年度競賽計劃,具體比賽、種類和名稱按各項目等級标準執行;運動員必須在取得成績後的6個月内向所在地體育部門提出等級稱号申請,超過期限的不予受理;聯賽和積分類比賽的成績以最後一場比賽的結束時間為準,其他比賽以取得成績的時間為準,排名以公布時間為準;
2、申辦材料。填報《運動員技術等級稱号申請表》;成績證明材料為比賽成績冊、成績證明單或獲獎證書的原件;申辦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稱号須準備三張一寸彩照、二張申請表、成績複印件兩份;申辦三級運動員技術等級稱号須準備二張一寸彩照、一張申請表、成績複印件一份;
3、申辦程序。申請二級運動員的,由運動員或其所屬部門将申請材料報縣、區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審核合格後有縣、區級體育行政部門報地、市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批;申請三級運動員的,由運動員或其所屬部門将申請材料報縣、區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批;運動員或其所屬部門的集體球類或團體項目成績申請等級稱号,在等級标準規定的人數内進行一次性集體申請;運動員在同一項目裡成績同時達到兩個以上相同标準的,應當提出一份申請;運動員在不同項目裡達到标準的,可分别提出申請;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後1個月内完成審核工作;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的3個月内完成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