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主和檀越沒有區别,都是指施與僧衆衣食或出資舉行法會等之信衆。音譯陀那缽底、陀那婆。梵漢兼舉稱作檀越施主、檀越主、檀那主、檀主。
2、關于檀越與受施者之間,諸經中屢有提及,《大般涅盤經》卷十一雲(大正12·433a):甯以熱鐵周匝纏身,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衣服。
1、施主和檀越沒有區别,都是指施與僧衆衣食或出資舉行法會等之信衆。音譯陀那缽底、陀那婆。梵漢兼舉稱作檀越施主、檀越主、檀那主、檀主。
2、關于檀越與受施者之間,諸經中屢有提及,《大般涅盤經》卷十一雲(大正12·433a):甯以熱鐵周匝纏身,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