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佩戴戒指的是埃及人。在古埃及象形文字中,圓環表示永恒,人們的愛情、婚姻也期待着永恒。曾經作為裝飾的指環,很快成為了神聖的男女婚姻的信物。文獻記載,我國戒指始于商代末年,當時稱為指環。根據考古資料,山東省泰安市大汶口遺址,第一次發掘時發現了二十件指環。其中有九枚仍套在死者的指骨上。是用骨頭與玉石等材料制作的。從出土情況看,在迄今四五千年的原始社會中,指環的佩戴不分男女,也不分左右,因此它也載入了原始人類精神生活的史冊。據《三餘贅筆》記載,漢代宮廷已盛行戴金戒指。金戒指其本義為“經戒止”,嫔妃宮女手指佩戴金戒指,是表示經期或有身孕,暗示君主不可禦幸。因為“月經”、“例假”一類詞語在帝王面前是要避諱的,而當她手戴“經戒止”時,帝王見之,心裡自然明白。爾後,王公将相、文武百官的眷屬相繼效仿,成為古代文明禮節與衛生的好習慣,并逐步流傳至民間。将戒指作為男女婚姻的信物,大概始于南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