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嚴格按産品标準檢驗要求進行檢驗;
2、檢驗員對最終産品進行檢驗,并做好檢驗記錄;
3、與最終産品相關的檢驗未完成或未通過時,不能進行産品的最終檢驗;
4、如有合同要求時,應與用戶和第三方一起對産品進行檢驗。檢驗過程中發生的質量問題必須得到解決後才能發貨;
5、當某些檢驗和試驗項目本單位不能進行時,由質管科委托有資格的單位進行檢驗;
6、每次檢驗,質量檢驗員都應做好檢驗和試驗記錄,記錄應及時、完整、清晰,能準确地反映出最終産品實際質量狀況;
7、質量檢驗員應得到質量負責人的授權,并在授權的檢驗範圍内實施質量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