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通知新員工入職前應準備的物品。包括:證件及相關複印件、生活用品及衣物、根據當地消費水平應準備的現金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内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産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事先通知新員工入職前應準備的物品。包括:證件及相關複印件、生活用品及衣物、根據當地消費水平應準備的現金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内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産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