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與少數民族之間的關系如下。
1、北宋與遼、西夏分别在邊境地區設置榷場進行貿易。
2、這一時期頻繁的民族戰争雖然給各族人民帶來災難,但也促使了各族人民的接觸和交流,形成民族融合的新高潮,促進了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發展。
3、民族政權并立存在。北宋與西夏,契丹,金,大理并存。
4、和戰交替。兩宋政權多次同少數民族政權交兵,但最終以“歲币”等方式換取和平,形成和議局面。北宋和西夏“和議”。“和議”活動使兩宋政權得到了一個長久的和平環境,雙方開展了經濟、文化交流,并在邊境地區設置榷場,貿易互市,豐富了雙方人民的物質生活,使人民有了一個相對穩定的和平環境,有利于邊境人民的生産和生活,促進邊境地區的貿易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在客觀上具有一定進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