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會信息化、網絡化的快速發展,信息共享和信息開放的程度越來越高,居民身份證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在給人民群衆生産生活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出現了居民身份證核查責任落實不到位,公民個人信息管理、使用不規範等問題,對公民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一定侵害。為進一步規範居民身份證的使用管理,确保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推動實名制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公安部會同中央綜治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與中國人民銀行等7個部門制定了《關于規範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
《關于規範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明确要求國家機關不得擅自複印掃描和扣押公民身份證。哪些情況下能押身份證?身份證被用人單位扣押怎麼辦?身份證複印件怎麼标注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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