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公告為減輕企業、個體工商戶負擔,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緩繳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對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内收費項目,自應繳之日起緩繳一個季度,不收滞納金。
二、《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包括耕地開墾費、污水處理費等14項收費(具體項目見附件)。
三、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實落實緩繳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見效 (湖北發布、财政部網站)
來源: 湖北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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