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佑元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轼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第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陰差陽錯地高中進士第二名。
2、嘉佑六年,蘇轼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一”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父于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裡。熙甯二年
3、服滿還朝,仍授本職。他入朝為官之時,正是北宋開始出現政治危機的時候,繁榮的背後隐藏着危機,此時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變法。蘇轼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内,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
4、蘇轼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很不同意參知政事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這樣做的一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一樣,不容于朝廷。于是蘇轼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