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員是事業單位的一項基本用人制度,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通過實行聘用制,逐步形成适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和不同崗位特點,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政府依法監管,配套措施完善,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
聘用人員具有特殊性,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受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聘用人員是事業單位的一項基本用人制度,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通過實行聘用制,逐步形成适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和不同崗位特點,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政府依法監管,配套措施完善,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
聘用人員具有特殊性,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受勞動合同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