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車牌“戴”上口罩,用衛生紙把車牌套上一圈“圍脖”,用毛巾遮擋住車牌的前幾個字樣……為了躲避違停抓拍,駕駛員們遮擋号牌的方式五花八門,但結果都是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元。
3月1日,兩江新區交巡警支隊勤務二大隊民警正在轄區鏡泊西路巡邏時,發現一輛小型轎車前車牌上有一張紅色毛巾,遂立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檢查。
民警檢查發現,該車輛的前車牌被一張紅色毛巾遮擋,後車牌也被一張牛皮紙遮擋,隻能看見車牌末尾兩個數字。民警對該車進行拍照取證時,該車駕駛員李某從不遠處跑過來,将前車牌上的紅色毛巾扯掉,并扔在引擎蓋上。這一舉動,正好被道路監控視頻拍下。
駕駛員李某稱自己在附近面館吃面,想着吃碗面花不了多少時間,他就将車違規停放在了鏡泊西路。因為曾在這條路上被電子警察拍到過,所以李某順手将車上的毛巾、牛皮紙蓋到車牌上,遮住号牌的數字。
“明知道附近有電子警察抓拍,李某也知道遮擋号牌會有嚴厲的處罰,但他抱着僥幸心理,想要圖個方便。” 民警稱,依法對李某進行罰款了200元的處罰,記12分。
據兩江新區警方透露,近日,有群衆反映轄區興業路有違停車輛為避免被電子警察抓拍,故意遮擋車牌。為此,兩江新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加大巡邏,經實地了解發現,該路沿線雖設置有電子警察抓拍設備,但個别違停車主為躲避抓拍,故意用紙巾、口罩等遮擋車牌以逃避處罰。警方在2日内連續查獲4起故意遮擋号牌違法行為。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之規定,對4名違法駕駛員分别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記12分。
警方提醒,故意遮擋号牌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一定要遵紀守法,文明行車,規範停車。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徐勤
來源:上遊新聞 彙聚向上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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