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路考包括使用小燈,大燈,光燈,遠光燈,前照燈,示廓燈。具體要求如下:
1、駕駛人上車後先打開小燈,進行上車準備。汽車起步前,開啟近光燈和左轉向燈。
2、汽車在行駛中,當通過有路燈、照明良好的路段時,應使用近光燈。當通過無照明的路段時,應使用遠光燈。通過急彎,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号燈控制的路口時,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3、夜間遇有會車時,應在距來車150米以外,互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降低車速,選擇适當交會地點,當兩車距50米左右時,應互閉大燈,改用小燈,不準使用防霧燈,并掌握好方向靠右緩行,待兩車頭平行時可開大燈,若來車沒有及時關閉遠光燈或道路複雜的,必要時應靠邊停讓。
4、夜間需要超車時,應事先連續變換遠、近光燈或使用喇叭預告,待前車讓行後方可超越。
5、在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應保持安全距離,使用近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