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可以在經過産權單位同意後變更承租權給子女,因為與承租人生活在一起的人均享有承租權。具體來說,承租人并不能自動變更承租權給子女,需要向産權單位申請變更,且變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戶口在該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權人的同意。如果其他子女的戶口不在此房内,不用征求産權單位的同意。公租房變更承租人條件包括: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遷;
2、與原承租人為同一戶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員;
4、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沒有其他住房。
隻有符合上述五大條件,才能進行公租房變更承租人。另外,申請公租房變更承租人需攜帶所需證明材料。若申請人為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過戶的,可以由其監護人代理申請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