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産刑與夫妻共同财産并沒有直接的關系,如果涉及到夫妻一方因違法犯罪行為所得的财産需要進行财産刑的判決時,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财産進行侵害。财産刑是以剝奪犯罪分子的财産為懲罰内容的刑種,有沒收财産和罰金兩種。沒收财産是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強制沒收其個人所有财産的一部分或全部。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财産,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産、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産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财産,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财産。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财産,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