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新的分級分期标準表?首先,我國高血壓防治指南未建議對高血壓患者進行分期,而是采用分級的描述方法對于血壓水平可按照以下方法分類:,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高血壓新的分級分期标準表?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高血壓新的分級分期标準表
首先,我國高血壓防治指南未建議對高血壓患者進行分期,而是采用分級的描述方法。對于血壓水平可按照以下方法分類:
(1)正常血壓,收縮壓<120 mmHg且舒張壓<80 mmHg;
(2)正常高值,收縮壓120-139 mmHg和(或)舒張壓80-89 mmHg;
(3)1級高血壓(輕度高血壓),收縮壓140-159 mmHg和(或)舒張壓90-99 mmHg;
(4)2級高血壓(中度高血壓),收縮壓160-179 mmHg和(或)舒張壓100-109 mmHg;
(5)3級高血壓(重度高血壓),收縮壓≥180 mmHg和(或)舒張壓≥110 mmHg;
(6)單純收縮期高血壓,收縮壓≥140 mmHg,且舒張壓<90 mmHg。
門診就診的患者,其血壓水平以就診時門診醫生測量的血壓值為準;住院患者的血壓水平以入院時接診醫生所測量的血壓值為準。
若患者新發現血壓升高,如血壓在140-179/90-109 mmHg之間,則預約患者重複測量(一般間隔2周),如非同日三次血壓均符合高血壓診斷标準則診斷為高血壓。若初診時患者血壓≥180/110 mmHg,應立即予以降壓治療,将血壓控制在相對安全的水平之下後再進行進一步評估。
很多患者既往已經明确診斷高血壓并接受藥物治療,在此情況下所測得的血壓數值不能反映其真實血壓水平,因此不宜據此對患者的血壓水平進行分級,隻需在高血壓的診斷之後注明“已服用降壓藥物治療”或“正在接受降壓藥物治療”即可。
目前很多醫生常會在門診病曆或住院病曆的高血壓診斷之後注明危險分層,這種做法似有不妥。危險分層主要用于判斷患者預後或為治療決策提供參考,而患者常難以理解危險分層的正确含義。
例如,若危險分層屬于低危,可能會降低患者對于該病的重視程度進而影響治療依從性;若危險分層屬于高危或很高危,患者可能會誤以為“病危”,從而導緻不必要恐慌。
因此,一般不主張将危險分層(如高危)寫在門診病曆的高血壓診斷中。住院病曆的診斷中是否書寫危險分層尚無明确規定,多數專家不建議書寫,但應在病例分析中對危險分層予以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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