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簡稱“沛”,因古有“沛澤”而得名,江蘇省徐州市下轄縣,位于徐州市西北部,處于蘇、魯兩省交界之地,東靠微山湖,西鄰豐縣,南接銅山區,北接山東省魚台,處于華北平原的東南邊緣和淮海經濟區的西北部位。
曆史沿革:1.西漢建立後,沛縣屬楚國,漢高帝十一年立劉濞為沛侯,屬中央直轄。高帝十二年,改立劉濞為吳王,沛歸楚國管轄。呂後元年封呂種為沛侯,由中央直轄,呂後七年改劉種為不其侯,呂後八年呂後亡,平諸呂亂後,沛又歸屬楚國。2.景帝三年即公元前154年,景帝從楚國轄縣析置一個新郡---沛郡,郡名取自漢高祖故裡沛縣,又升豐邑為縣。3.北齊天寶元年(550)撤銷沛郡,沛縣隸屬彭城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