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漢代儒學複興以來,大體沿着兩個方向發展。一個是義理之學,另一個是 考據之學。前者由今文經學開啟,後者由古文經學肇端。 今文經學講究微言大義,比較注重從思想理論角度闡發儒學。它雖開展 了義理之學,但因其喜歡借天的名義立說,終于流為俄緯神學。粗俗的說教代替 了哲理的論證,濃重的神學氛圍窒息了義理之學。 東漢末年經學衰落後,魏晉玄學援道人儒使義理之學得以擡頭;隋唐思想家 援佛人儒也為它注人活力。在此基礎上,從宋代追至明末,義理之學終于有了長 足的發展,形成一種與漢代經學風格迥異的新的儒學形态,即宋明理學。 宋明理學家講究理欲之辯,維護三綱五常,以繼承孔孟道統相标榜,所以理 學又稱為道學。宋明理學一反漢唐的義疏傳統,抛開傳注,直接從經典中尋繹義 理。它以儒為主,兼采佛、道,以三教合流為顯著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