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中國注冊會計師相關服務準則和質量控制準則。 鑒證業務準則由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統領,根據鑒證業務提供的保證程度和鑒證對象的不同,分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中國注冊會計師審閱準則、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 其中,審計準則是整個執業準則體系的核心;相關服務準則用以規範注冊會計師執行代編财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序、管理咨詢等其他服務;質量控制準則用以規範會計師事務所在執行各類業務時應當遵守的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對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提出的具體要求。
包括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中國注冊會計師相關服務準則和質量控制準則。 鑒證業務準則由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統領,根據鑒證業務提供的保證程度和鑒證對象的不同,分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中國注冊會計師審閱準則、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 其中,審計準則是整個執業準則體系的核心;相關服務準則用以規範注冊會計師執行代編财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序、管理咨詢等其他服務;質量控制準則用以規範會計師事務所在執行各類業務時應當遵守的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對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提出的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