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跨境電子商務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并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
2016年财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瀕管辦、密碼局等11個部門共同公布了《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6年4月8日是跨境電商稅改實施首日,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再按郵遞物品征收行郵稅,是按照貨物征收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将有利于支持新興業态與傳統業态、國外商品與國内商品公平競争,提高市場效率,促進共同發展。為國内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營造穩定、統一的稅收政策環境,引導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公平競争,有利于鼓勵商業模式創新,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有利于提升消費者客戶體驗,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