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嫂可以享受的優待政策有:人事部在編制和人事計劃範圍内優先安排安置工作。對沒有工作的軍嫂,勞動保障部門要做好推薦和引導就業工作。對駐達部隊現役軍人、辦理随軍手續未就業的駐軍現役軍人,每月發放生活補助200元。軍嫂從事個體工商戶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随軍家屬,是指經軍隊師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随軍手續的現役軍人配偶。第三條:随軍家屬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了奉獻,其就業安置享受國家和社會的優待。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随軍家屬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