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性分手“最佳時間”:分手後馬上挽回——适用于小打小鬧
可能的分手原因:試探性分手,想尋求對方的關注等等
可行的挽回方式:道歉/認錯/甚至擁抱親吻,核心是哄)
PS:建議不要拖,一經識别,馬上就去挽回。
因為可能你不覺得你的“斷聯”是拖,但對方對你的質疑是與日俱增的,到時候就隻是哄能解決的了。
比如一旦對方身邊出現新的伴侶選擇,這個時候你再去挽回,對方可能都要再做考慮:當初有機會和好的時候為什麼不找我,現在才知道要珍惜我嗎?你确定你是真的愛我?
說愛很容易,但讓對方分手後還願意相信你的愛,并不簡單,所以挽回這件事才是有意義的。
2、
“最佳時間”:分手後的一周到半個月——适用于矛盾不深
如果錯過了立即挽回的關鍵節點,沒關系,你們分手的矛盾如果并非原則性,之前也有一定的感情基礎,那在一周到半個月的時間裡,對方分手的意願可能會有所動搖,隻要對方有一星半點的複合想法,你要做的就是“接收”并“發射”你的複合信号,怎麼做呢?
不要沖動的删對方的聯系方式,包括各種社交軟件解除情侶關系,意氣用事、“巨嬰”心态隻會拖垮一段親密關系。
通過對對方社交軟件的觀察,可以更明确的找準時機,比如分手後你發現對方在朋友圈高頻率更新動态,包括惆怅傷感的文字、個簽、行為舉止/故意展示和異性的互動等等,這些都表明對方在暴露自己的需求感,分手給ta帶來的痛苦、沒有人陪伴……
如果被挽回一方是男生,他們可能不太會表現出來,但是分開一兩周都會不适應,可以以生活為切入點,适當表達自己的想法,給他提供一定的情緒價值,那麼對方對你的态度起碼沒之前那麼激進了,這樣之後複合的難度也沒那麼大,而如果,他也在不經意間透露出對你的餘情未了,那你就更有機會挽回了。
3、
真性分手“最佳時間”:斷聯一個月以上
當分手本身是因為積怨已久,包括總是吵架、情緒化、一方的情感忽視等,又或是出現了不能忍受的第三者,這個時候需要的是一個逆轉局勢的過程,需要通過斷聯來淡化負面印象,等到你自身有了明顯改變再去尋求複合,才能引導對方對感情重新有信念。
感情上的裂痕雖然不是一方造成,但是因為不能強行讓對方回頭,必須隻有先把自己所存在的問題解決了,才能積極地影響去引導對方一起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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