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不會在高速公路上查車。但是會在收費站、匝道口等處設立檢查站。
2、高速交警可以在路上巡查,或可在高速的出入口、收費站設立檢查站。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執行緊急公務除外。
4、高速公路上,車速太快緊急刹車會引發交通意外。因此,交警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查車。如果因“緊急勤務”必須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車輛,應在收費站、匝道口等處設立檢查站,并提前設置醒目的臨檢标志,告知前方司機減速,避免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