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一新生轉專業:
1、各學院在第二學期開學初,根據本學院的辦學條件和能力,向教務處上報可接收轉入學生的名額;
2、5月上旬,教務處公布各學院拟接收的學生名額、報名地點和咨詢電話;5月中旬,學生向拟轉入的學院直接提出申請;5月下旬,各學院按公布的錄取辦法對學生進行考核,确定錄取名單,并進行公示;7月上旬,教務處根據學生一學年成績的平均績點審核學生的資格,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報主管校長審批,并向全校公布轉專業的學生名單;9月上旬,教務處和各學院為學生辦理有關轉專業手續,并組織學生改選課程。
2、備 注:教務處隻審核學生一學年成績的平均績點是否大于或等于3、5。由于學生在報名時隻有一個學期的成績,因此一個學期的平均績點小于3、5也可以報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