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福考試的主觀題型的判分采取的是整體評分的原則,全方位客觀評判口語和寫作答題的總體質量,而不是去注意小錯誤和單一弱點。評判的重點在于考生是否利用已掌握的語言有效地傳達思想和把控思想,而非言辭或文字,對特定語法點的紮實掌握和對該詞彙量的展示不是評判的重點。新托福聽、說、讀、寫各部分滿分均為30分,共計120分。新托福聽力一共有6篇文章,34道題,在6篇文章中所有回答正确的題目數量加起來就是總分。寫作部分要考查内容的完整性和準确性,以及文章的組織機構、詞彙和語法的正确性和準确性,文章需邏輯條理清楚,論證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