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群除有政府和社會福利機構派發的專門贍養費之外,也有相當一部分能夠得到子女額外的轉移支付,這種現象在貴為“禮儀之邦、孝行天下”的中國是非常普遍。實際的調查結果也顯示,推動老年保健品和保健器材等行業發展的主力絕大部分來自于子女。在經濟上需要子女幫助,子女也願意支付的人群比例高達64.2%,這也有力佐證了子女是老年人群購買力的一大支柱。
同時,随着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和養老保險體系的完善,在未來的老年人收入構成裡,社會保障金和養老保險金也将扮演着不可忽視的角色。更重要的一點是,傳統的對老年市場的購買力分析也有所局限,他們往往忽視了對老年人所擁有的有形或無形資産的評估。如老年人大部分都有自己的住房,這一不動産的價值自然也應作為其潛在的支付能力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