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機的安全裝置:限速器、緩沖彈簧、上、下限位器、上、下極限限位器、安全鈎、急停開關、吊籠門、防護圍欄門連鎖裝置、樓層通道門、通訊裝置、地面進口處防護棚、斷繩保護裝置
1、限速器:為了防止施工升降機的吊籠超速或墜落而設置的一種安全裝置,分為單向式和雙向式兩種,單向限速器隻能沿吊籠下降方向起限速作用,雙向限速器則可沿吊籠的上下兩個方向起限速作用。限速器應按規定期限進行性能檢測。
2、緩沖彈簧:緩沖彈簧裝在與基礎架連接的彈簧座上,以便當吊籠發生墜落事故時,減輕吊籠的沖擊,同時保證吊籠和配重下降着地時成柔性接觸,減緩吊籠和配重着地時的沖擊。緩沖彈簧有圓錐卷彈簧和圓柱螺旋彈簧兩種。通常,每個吊籠對應的底架上有兩個或三個圓錐卷彈簧或四個圓柱螺旋彈簧。
3、上、下限位器:為防止吊籠上、下時超過需停位置,或因司機誤操作以及電氣故障等原因繼續上行或下降引發事故而設置的裝置,安裝在吊籠和導軌架上,限位裝置由限位碰塊和限位開關構成,設在吊籠頂部的最高限位裝置,可防止冒頂;設在吊籠底部的最低限位裝置,可準确停層,屬于自動複位型。
4、上、下極限限位器:上、下極限限位器是在上、下限位器不起作用時,當吊籠運行超過限位開關和越程後,能及時切斷電源使吊籠停車。極限限位是非自動複位型。動作後隻能手動複位才能使吊籠重新啟動。極限限位器安裝在吊籠和導軌架上。(越程是指限位開光與極限位開關之間所規定的安全距離)
5、安全鈎:安全鈎是為防止吊籠達到預先設定位置,上限位器和上極限限位器因各種原因不能及時動作,吊籠繼續向上運行,将導緻吊籠沖擊導軌架頂部面發生傾翻墜落事故而設置的鈎塊狀,也是最後一道安全裝置。它能使吊籠上行到軌架安全防護設施頂部時,安全地溝在導軌架上,防止吊籠出軌,保證吊籠不發生傾覆墜落事故。
6、急停開關:當吊籠在運行過程中發生各種原因的緊急情況時,司機能在任何時候按下急停開關,使吊籠停止運行。急停快關必須是非自行複位的安全裝置,一般安裝在吊籠頂部。
7、吊籠門、防護圍欄門連鎖裝置:施工升降機的吊籠門、防護圍欄門均裝有電器連鎖開關,它們能有效地防止因吊籠或防護圍欄門未關閉就啟動運行而造成人員的物料墜落,隻有當吊籠門和防護圍欄完全關閉後才能啟動運行。
8、樓層通道門:施工升降機與樓層之間設置了運料和人進出的通道,在通道口與施工升降機結合部必須設置樓層通道門。樓層通道門的高度不低于1.8米,門的下沿離通道面,不應超過50毫米。此門在吊籠上下運行時處于常閉狀态,隻能在吊籠停靠時才能由吊籠内的人員打開。應做到樓層内的人員無法打開此門,以保證通道口處在封閉的條件下不出現危險。
9、通訊裝置:由于司機的操作室位于吊籠内,無法知道各樓層的需求情況和分辨不清哪個樓層發出信号,因此必須安裝一個閉路的雙向電器通訊裝置。司機應能聽到每一樓層的需求信号。
10、地面進口處防護棚:施工升降機安全完畢時,應及時搭設地面出入口的防護棚,防護棚搭設的材質選用普通腳手架鋼管、防護棚長度不應小于5m,有條件的可與地面通道防護棚連接起來。寬度應不小于升降機底籠最外部尺寸。其頂部材料可采用50毫米厚木闆或兩層竹笆,上下竹笆間距應不小于600毫米。
11、斷繩保護裝置:吊籠和配重的鋼絲繩發生斷繩時,斷繩保護開關切斷控制電路,制動器抱閘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