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工期是指在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總日曆天,進行相應調整的天數調整後的工期總日曆天數,即經工期變更調整後的工期總日曆天數。
建築施工中的天,除合同特别指明外,均指日曆天。即包含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合同中按日曆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且期限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二十四時,而不是通常的工作時間。這是結合工程建設的特點及根據《民法通則》第154條第4款的規定。
建築施工工期是指在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總日曆天,進行相應調整的天數調整後的工期總日曆天數,即經工期變更調整後的工期總日曆天數。
建築施工中的天,除合同特别指明外,均指日曆天。即包含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合同中按日曆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且期限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二十四時,而不是通常的工作時間。這是結合工程建設的特點及根據《民法通則》第154條第4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