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精神活性物質是什麼
2013年,聯合國毒品和犯罪事務辦公室(UNODC)正式對新精神活性物質進行了定義:新出現的、存在藥物濫用可能性但國際上尚未列管的物質。
可以歸納出新精神活性物質的兩大特點
一,性質上屬于存在藥物濫用和成瘾可能性的麻醉藥品或精神藥品;
二,牟利的唯一方式就是利用各國法律監管的漏洞和滞後性。
我們最需要關注的是其第二大特點
制造、販賣毒品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重罪,極高利潤的讓毒販和“化學家”們放棄了以往铤而走險的路線,開始研究法律監管的漏洞。
這種漏洞主要有兩種:首先,許多用于制造新精神活性物質的原料,雖然不具備任何醫用價值,但在化工領域應用廣泛,因此不存在被完全禁止流通的可能;同時,大多數國家不會籠統地将某一類化學物質全都列入監管,通常是将這一類下某些具體的物質列入監管,這就給“創造”新精神活性物質帶來了合法空間。
因此,“化學家”們可以根據法律監管的情況甚至是買家的需要,自由設計出特定的成分,不但利潤豐厚還沒有法律風險。所以,“設計毒品”、“第三代毒品”等綽号,都是根據新精神活性物質靈活多變的特點衍生出來的。
另外,一些新精神活性物質本身并不是憑空出現的全新物質,例如我們曾經介紹過的“阿拉伯茶”、“浴鹽”都屬于其中,隻是近年濫用程度的激增,他們才逐漸進入公衆的視線。
新精神活性物質與合成毒品的區别
一,新精神活性物質除化學合成的之外,還有天然植物提取的,例如“阿拉伯茶”;
二,新精神活性物質基本上尚未列入各國法律監管,而合成毒品均已被列入聯合國精神藥品公約管制。
新精神活性物質的危害
>>濫用成瘾
新精神活性物質同許多合成毒品具有類似之處,成瘾性極強。其成瘾和慢性中毒的主要表現特征是濫用時的中樞神經興奮和戒斷後的中樞神經抑制交替出現。
>>健康損害
新精神活性物質所導緻的健康損害包括對神經、精神和心血管系統等多方面的損害。從現有的案例中可以發現,往往是多種新精神活性物質混合加工成“新型毒品”,濫用後極容易導緻急性過量中毒,甚至無法進行搶救。因此,這些性精神活性物質對人體的損害絲毫不亞于過去的傳統毒品和合成毒品。
(本文來源:四川禁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