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首重收費标準依據地區各有不同,以廣東省發出物品的收費标準為例:
1、廣東省内首重8元每千克,續重2元每千克。
2、江蘇、浙江、上海、北京、福建等地首重10元每千克,續重4元每千克。
3、天津、重慶、安徽、廣西、貴州、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山東、山西、陝西、四川、雲南等地首重12元每千克,續重5元每千克。
4、甘肅、黑龍江、吉林、遼甯、甯夏、青海等地首重15元每千克,續重7元每千克。
5、新疆、内蒙古、西藏等地首重18元每千克,續重12元每千克。
6、香港、澳門、台灣等地首重25元每千克,續重20元每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