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公證處辦理析産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産登記手續并繳交登記費。
5、取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财産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财産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産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産登記手續并繳交登記費。
5、取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财産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财産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