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2014年2月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關于2013年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彙報,決定合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地方政府為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标準的養老保險費,鼓勵公益慈善等社會組織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6制度意義 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使全體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養老保障,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和推進新四化建設的需要,具有重要意義。 整合資源,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優化财政支出結構,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推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改進管理服務,做到方便利民。要嚴格基金監管,嚴肅查處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發揮制度的保障作用,讓億萬老年人心中有底、基本生活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