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它是一種在網上發表具有诽謗、污蔑、侵犯名譽和煽動性的言論,一般不構成犯罪,但如果有人捏造事實在網絡上公開、長期地對他人進行惡意的侮辱、诽謗,可能構成诽謗罪和侮辱罪,當事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訴。
【法律依據】《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是指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他人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隐私權等人身權益引起的糾紛案件。
第二條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