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起訴離婚但是無法找到對方的解決辦法是:
1、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隻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2、可以對下落不明的人申請宣告失蹤或申請宣告死亡以達到解除婚姻關系的目的。根據《民法總則》第五十一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複,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願意恢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