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不同:本票,是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确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而支票是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确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2、構成要素不同:支票的票據上的基本當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卻隻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兩個基本當事人。
3、資金關系不同:想要簽發支票必須要要一個條件,就是必須要有資金關系。而本票出票人和付款人是一個人,所以不需要有資金關系。
4、風險不同:銀行本票的出票人為銀行,一般不存在空頭票據的風險;支票的出票人是除結算銀行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存在空頭支票的風險。因此,銀行本票的未獲付款的風險小,信譽高。
5、提示付款期不同: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為2個月,而支票為的提示付款期10天。
6、性質不同:銀行本票屬于見票即付票據,對持票人而言,憑銀行本票即可收取現款,不存在委托收款過程。因此,銀行本票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現金。而支票雖然也屬于見票即付票據,但對持票人而言,存在委托收款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在此期間可能會因支票空頭而不能收到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