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項權證不能當房産證。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産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而房産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十七條規定,不動産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産物權的證明。不動産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産登記簿一緻;記載不一緻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産登記簿确有錯誤外,以不動産登記簿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