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的主要要素有:
1,測量的客體即測量對象:主要指幾何量,包括長度、面積、形狀、高程、角度、表面粗糙度以及形位誤差等;
2,計量單位:我國國務院于1977年5月27日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管理條例(試行)》第三條規定中重申:“我國的基本計量制度是米制(即公制),逐步采用國際單位制;
3,方法:指在進行測量時所用的按類叙述的一組操作邏輯次序。對幾何量的測量而言,則是根據被測參數的特點并分析研究該參數與其他參數的關系,最後确定對該參數如何進行測量的操作方法;
4,準确度:指測量結果與真值的一緻程度。由于任何測量過程總不可避免地會出現測量誤差,誤差大說明測量結果離真值遠,準确度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