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人士包括視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等。殘疾人即肢體、語言、聽力、精神、智力或多重存在長期缺損的人,這些缺損與各種障礙相互作用,或可阻礙殘疾人與健全人一樣在平等的基礎上充分和切實地參與社會。
殘疾人福利是國家和社會在保障殘疾人基本物質生活需要的基礎上,為殘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醫療和康複等方面提供的設施、條件和服務。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開拓殘疾人就業門路,擴大就業範圍,提供就業機會,保障殘疾人的工作權利和自我實現的權利。
2、大力發展殘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殘疾人的文化素質和自立能力。
3、開展立法、宣傳和教育,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和提供特殊保護,呼籲社會尊重、關心和幫助殘疾人。
4、興辦殘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娛樂活動的設施及器材的生産。
5、在社會事業的各個領域盡可能地為殘疾人提供方便條件等等。